一是切实加强“忠诚”、“诚信”教育。教育引导律师忠于宪法和法律,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和执业行为规范,在从事法律服务中严格自律、诚信立业,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和执业水平,以社会公正和法治建设为目标,不断强化职业使命意识。
二是加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教育。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领导,教育广大律师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方向,在政治上、理论上和感情上高度认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,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。
三是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。引导律师党员坚决抵制西方政治制度、法律制度和法治观念的不良影响和侵蚀,抵制西方敌对势力对律师队伍的“西化”和“分化”图谋。通过教育使广大律师党员牢固树立依法治国、执法为民、公平正义、服务大局、坚持党的领导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,执业过程中自觉坚持党的事业至上和人民利益至上、宪法法律至上。
四是切实加强“为民”、“敬业”教育。不断强化律师行业社会责任意识,鼓励律师自觉践行服务为民理念,提升律师自身专业素质,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,开展公益性法律服务,充分展示律师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良好形象。